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公告
根据省编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及所辖县(市、区)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编办发[2010]28号)和省地税局《关于市、县地税局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的意见》(苏地税函[2010]247号)精神,我局将于2011年4月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局直属及派出机构设置情况
(一)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1、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法规、政策及制度情况;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市或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承担案件的转办、查办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2、办公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镇镇北路1号,联系电话:88318306
(二)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
1、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市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对市区所有纳税人的宣传辅导、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等工作。受理纳税人发起的各类事项,征收税款、基金(费),承担涉税审批、初始纳税鉴定、项目登记、税款划缴协议签订以及催报催缴等部分管理事项,对前台工作中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处理。
2、办公地点:盐城市迎宾北路69号,联系电话:88306028。
3、办税服务厅设置: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下设四个全功能办税服务厅:
迎宾路办税服务厅,盐城市迎宾北路69号,联系电话:88327222;
人民路办税服务厅,盐城市人民中路56号(市中医院对面),联系电话:88328318;
解放路办税服务厅,盐城市解放南路160号(市建设局南),联系电话:88302023;
开发区办税服务厅,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联系电话:88280716。
您可就近选择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三)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重点税源分局)
1、工作职责:负责市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全市重点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
2、办公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60号,联系电话:88299165。
(四)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般税源分局--开发区)
1、工作职责:负责市经济开发区一般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
2、办公地点: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8号(招商大厦7楼),联系电话:68820750。
(五)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一般税源分局--亭湖区、城南新区)
1、工作职责:负责亭湖区、城南新区范围内除建筑业、房地产业一般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
2、办公地点:盐城市人民中路56号(市中医院对面),联系电话:88316300。
(六)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一般税源分局--个体)
1、工作职责:负责亭湖区、城南新区范围内个体等零散税源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欠税管理、任务执行等基础税源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其他税源管理工作。
2、办公地点: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联系电话:88197712。
(七)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评估分局)
1、工作职责:承担市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和全市重点税源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和日常税务检查工作。
2、办公地点:盐城市迎宾北路69号,联系电话:88321811。
二、改革期间相关涉税事项办理
我局将于2011年4月16日至17日进行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部分涉税事项的办理,为了确保您的涉税业务顺畅,请关注以下内容:
(一)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为避免因系统切换导致网上申报数据不能通过验证,请您及早完成4月份的纳税申报事项。
4月14日至4月17日,我局将暂停办理税库银扣款业务,凡签订“TIPS三方协议”,以银行扣款方式缴纳税款、基金和社会保险费的纳税人,无法在此期间进行缴款。您可到各办税服务厅前台以现金(包括POS机刷卡)方式缴纳税款、基金和社会保险费。
为了避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建议您在4月13日前完成4月份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事项。
(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变更
从2011年4月18日开始,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控数据,以及购领发票时向税控盘写入税控数据,统一由第一税务分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由于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纳税人在各办税服务厅办理读盘或写盘业务时,前台人员将为您调整货运税控盘和传输盘信息。同时请各位纳税人按照调整后的新税务分局重新刻制货运发票专用章(条形章)。如未及时使用新的货运发票专用章导致票面主管税务机关与印章不符的,该发票将被视为无效发票。
(三)发票领购和代开发票
因需发票盘点和办理交接手续,4月15日当天暂停发票发售和代开业务。如需领购或代开发票的,请提前或推后办理。
三、各县(市)及盐都区纳税人的有关事项,请关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公告。
四、咨询电话
纳税服务热线:0515-12366-2。
因机构调整和系统切换给社会各界和各位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感谢您对我市地方经济做出的贡献!
感谢您对盐城地税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财经速递
网站地图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
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方案
·特色班
·精品班
·实验班
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 -
中级会计职称招生方案
·普通班
·特色班
·精品班
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